河南的中原网平台是何许网站,我想了解一下。
中原网概览
中原网(www.zynews.com)始建于1998年,系河南省最早成立的新闻网站之一,起初隶属于郑州日报社网络技术部。
中原网起初作为《郑州晚报》的电子版,2002年更名为中原新闻网,2006年再更名为中原网,2007年10月,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晋升为国家一类新闻网站,2008年跻身国内新闻网站50强,2010年以来始终位列20强之内。
2008年,郑州日报社撤销网络技术部,正式设立中原网。
2010年,中原网启动了一期工程的建设。该工程被列为郑州市文化建设首要工程,总投资达6436万。
2011年4月15日,中原网项目通过初步验收,国内一流水平的中心机房和网站综合演播厅已投入使用。依托强大的基础平台,中原网每日发布权威、24小时更新的新闻,众多新闻被人民网、新华网等知名网站转载。
2011年,中原网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先进技术,搭建了“心通桥”郑州市网络问政全媒体平台。“心通桥”平台于2011年10月27日上线,广大民众积极参与发帖建言献策或反映问题,相关单位积极响应回复、迅速办理。网友投诉建议帖的回复受理率稳定在85%以上,一些长期性矛盾得到了有效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效推动了“网络问政”向“网络行政”的深化。
中原网将铭记媒体的社会责任,埋头苦干,锐意进取,优化网络结构,提升用户体验,打造开放、健康、有序的网络平台,为广大用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为广大网友提供更便捷、高效的交流空间。
中原网发展历程:
1998年7月申请域名并获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批准,最初以“郑州晚报电子版”在互联网上试运行。
1998年10月正式对外发布信息。
1998年11月郑州市市长陈义初到本网站参观指导。
1999年获郑州市互联网上开展科普活动先进单位。
1999年6月参加中国晚报网。
1999年申报郑州市重大重点攻关项目获批。
2000年3月加入中国报业之窗。
2000年年底获得中国晚报网优秀会员单位。
2000年获得郑州市对外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2000年10月第一次改版。
2001年6月召开“第四媒体与党报”专题研讨会。
2001年申报河南省科技攻关项目获批。
2001年参加“东西南北网上声援北京申奥”活动,收到数万封电子邮件,精选2008封发往国际奥委会和北京奥申委,表达了山东、山西、河南、河北“东西南北”网民的心愿,得到组委会嘉奖。
2002年申报郑州市科技攻关项目获得批准。
2002年获得中国新闻技术工作者联合会“新闻科技创新奖”三等奖。
2002年1月第二次改版。
2003年世界客属恳亲大会专题报道。
2003年12月实现网上直播新闻。
2004年4月郑州市政协主席祖松臣到本网站参观指导。
2004年4月第三次改版。
2004年7月“中原新闻网网站开发完善与应用”项目被信息产业部批准为2004年度第一批国家级倍增计划(全国电子信息推广应用项目计划)。
2004年9月首届世界传统武术节专题报道。
2004年11月第五次改版。
2005年1月,郑州晚报“56”万日发行盛典网络独家支持。
2005年——2007年,三届郑州邻居节网络独家支持。
2006年3月,黄帝故里拜祖大典网络专题报道。
2006年10月第二届世界传统武术节网络独家支持。
2007年中原网获批国家级一类重点新闻网站资格。
2008年4月第四届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网络支持
2008年10月第十届亚洲艺术节网络支持
2009年4月中原网全新改版
2010年中原网建设项目全面启动
2011年网络问政全媒体平台“心通桥”正式上线运行
2012年河南首个新闻手机客户端“云中原”上线
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如何
1.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地址及交通路线
您好,复楼上有一点说错了,河南省制教育考试院是存在的,就是高招办与其它几个机构合并组成的,升格为副厅,由教育厅一个副厅兼,在原来的高招办办公。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地址:熊儿河路1号
最近公交:
熊耳河路民生西路站-公交车站
途径公交车:b18路
望采纳
2.河南政法干警考试网的考试公告
2010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公告
为切实做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根据《2010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豫政法[2010]39号)精神,决定组织开展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工作。政法干警考试网,主要是发布各地政法干警招考信息与公告通知,及时解答考生对全国地方考试政策的疑问,根据考试大纲及时发布大纲解答和全真模拟试卷等,以力争给考生最好的帮助和服务的专业学习辅导网站。政法干警考试网直属省考试院,关于政法干警的信息,可按照《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了解。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按照“招录有序、公开公正、统考择优、定向培养、严格管理”的原则,重点从部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根据《公务员法》、《法官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50号)、《关于印发〈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08〕25号)、《关于为地方法院系统下达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中编发〔2008〕4号)和《关于为法院系统增加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豫编办〔2010〕184号)等法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0年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法院工作人员工作。通过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择优录取至相关高校设立的试点班学习。试点班一律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被录取的人员,在校期间的学费由国家统一负担,国家还将对在校学习人员发给生活补助经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录用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公务员,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根据《公务员条例》、《法官条例》、《关于进一步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指示》(组通字〔2004〕50号)、《关于发布〈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组发〔2008〕25号)、《关于为地方法院系统分配政法专项编制的指示》(中编发〔2008〕4号)和《关于为法院系统追加政法专项编制的指示》(豫编办〔2010〕184号)等法规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河南省统一考试选拔法院工作人员工作。采用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同时进行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联合教育部门组织,择优选拔至相关高校设立的试点班学习。试点班统一实行定向培养。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被选拔的人员,在校期间的学费由国家统一承担,国家还将对在校学习人员发放生活补助经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选拔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公务员,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调任。
试点班办学层次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两个层次。其中:
(一)专科教育
通过强调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面向县(市)级以下基层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培育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试点班实行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科教育
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主要面向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及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培育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试点班实行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定向到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一)招录对象:中国人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现户籍在河南、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河南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含2008年和2009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拿出专门计划用于选拔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的符合条件人员,即我省截止2010年12月31日连续计算任职满3年以上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因列入专门计划,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至1991年12月31日前出生)。其中,退役士兵须是2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标准,其中双侧裸眼视力不低于5.0,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6、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要求。
8、具备拟任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2008年来在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和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其他情形的。(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具体实施。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2、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合格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资格审查通过之后至7月11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报名和笔试考务费(收费标准见附件2,请准备工商银行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审查资格的人员,在资格审查合格后至7月11日18:00之前,需通过原报名平台支付报名及笔试手续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2,请备好工商银行联名卡,并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确保账户内有足够的缴费金额)。逾期未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2010年7月27日8:00至8月1日14:30期间,自行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如打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解决。
5、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及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本人相符。
6、各职位拟招录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1:3。若低于1:3,则需相应减少拟招录人数;减少后仍不达比例的,该职位将不再接受报名,原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至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重新选择其他职位。对于一些“老、少、边、穷”和条件特别艰苦的地区,若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考比例,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交报名及手续费。符合免交条件的人员,在报名时需注明情况,并于2010年7月8日至10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拟免交报名及手续费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需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需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郑州市顺河路32号(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与顺河路交叉口)。
8、本次招录,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录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需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发现考生与拟招录职位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考试、招录资格。
(二)笔试
笔试包含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考试范围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考生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通过教育部专门网站查询教育入学考试大纲,也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教育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下载各科目考试大纲。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相对集中。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至8月1日(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详见附件3)。
笔试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笔试成绩将于8月下旬在河南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应征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请务必于8月10日前将学历认证报告及退伍证送交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经审核后予以公示。(学历认证需要时间,需认证的考生请提前进行。)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录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确认。高校毕业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退役士兵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退伍证、毕业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已就业的退役士兵同时须持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和相应的服务证书(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须持省辖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工作证明,样式见附件7),分别由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确定并公布。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确认时,根据报名时留存的考生照片及信息,与考生本人及有关证件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应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 [2007]2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录用人民警察的规定执行。
所有面试参与者均需接受体检。体检依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发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 [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报考警察职位的考生,体检项目和标准应遵循国家关于警察录用的相关规定。
体检合格者,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以1:1的比例选定考察对象。考察过程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国家有关公务员录用考察、警察录用考核和政审的相关规定进行。高校毕业生作为考察对象时,需提交学历验证报告。若因考察不合格导致职位空缺,可从报考该职位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
1. 对于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有形心脏病,不予合格。先天性心脏病无需手术或已手术治愈者,视为合格。
2. 遇到以下情况之一,可排除心脏病变,视为合格:
(一)心脏听诊发现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需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显示其他异常情况。
3. 血压在以下范围内,视为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4. 血液病不予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视为合格。
5. 结核病不予合格。但以下情况视为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6.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予合格。
7.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予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视为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视为合格。
8.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予合格。
9.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予合格。
10.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予合格。
11.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予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视为合格。
12.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予合格。
13.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予合格。
14.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予合格。
15.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予合格。
16.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予合格。
17.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予合格。
18.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予合格。
19.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予合格。
20.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予合格。
21.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予合格。
22.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予合格。
(五)录取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确定拟录取人员。对于空缺职位,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联合省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在全省政法各系统相同培养层次和招录对象中,对通过面试、体检的合格考生,根据“二次平均法”平衡面试成绩后,依据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此基础上,从第一名考生开始,依次征求意见,在所有空缺职位中自主选择职位,直至录满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定向招录单位、招录职位代码、拟录取人员的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工作单位,(退役士兵还需公示入伍、退役时间、退伍证号,大学生志愿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需公示参与项目名称、开始、结束时间、服务证书号、在村现任职务),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拟录取名单报送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由相关院校根据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后,由省直政法各部门按照本系统最终录取名单向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在报名和录用时将优先考虑。
6、培养、管理与使用
被录取人员报到时,将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所在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将迁入录取学校,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入校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和笔迹鉴定,发现弄虚作假,将一律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按照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
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放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和标准,按照财政部财行[2008]459号文件执行。
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除学杂费,并发放生活津贴。生活津贴的发放及标准,依照财政部财行[2008]459号文件执行。
对于合格的毕业生,所在学校应按照原定的录用单位进行分配,并将个人档案和户籍迁移至相应单位。学生抵达定向单位后,录用单位将按照规定权限和流程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点班毕业生到定向单位工作,本科学历需满7年,专科学历需满9年,方可进行交流。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毕业时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要求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选择职业。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津贴(包括学杂费、培养费和生活津贴)。违反约定未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不得录用至其他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并将情况记录在考生诚信档案中,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津贴(包括学杂费、培养费和生活津贴),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本公告由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
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
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
3.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大学报到,
无需携带准考证。
持有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
即可。
4.河南自考成绩查询方法
考生可在自考办或大学继续教育中心,或通过网络查询当地的教育考试院(如:四川,查询四川教育考试院)的考试科目、时间,建议以当地自考办为准。
5.如何查询河南省计算机二级成绩
河南省考生可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上查询,11月10号前后即可查询,部分考点报名考试的考生,有的考点能提前得知成绩,然后考生可以在他们报名的考点查询。
6.河南省教育考试网登录方法
河南省教育考试网登录具体步骤如下:
1、网络搜索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点击进入。
2、进入网站后,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相应的系统或平台,确定后点击相应平台即可登录。
3、点击登录后输入学籍号、身份证号码、姓名、密码即可登录系统内部进行相应操作。
“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的内容包括研究生招生、普通高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自学考试、中专招生、高中毕业会考、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剑桥少儿英语考试和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
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依托河南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强大的新闻资源和媒体优势,努力提高时效性、扩大覆盖面、增强吸引力,更好地为招生考试服务,为考生服务,为大家提供一个紧密联系、交流沟通的网络平台。
7.在教育部考试中心GRE报名网站上,为何在华中地区「河南」下面没有郑州市
同学你好,在NEEA-GRE报名官网的“考点列表”页面你可以发现,很遗憾,现在郑州已经没有考点了。截图如下:
尽管有些不便,换个环境考试也可以换换心情嘛~
无论如何,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