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登记规范
一、积极回应
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登记规范需在三十日内完成。在本省范围内注册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自建网站开展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需在通信管理部门批准或登记后三十日内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二、具体分析
登记内容涵盖域名、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登记证明文件、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若设立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分支机构,需在设立后三十日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登记。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应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若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职责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应履行以下职责:
1、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地审查;
2、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3、与餐饮服务提供者签订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
4、在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从事网络餐饮经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遵守的规定
【法律解读】:从事网络餐饮经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遵守以下规定:应具备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法律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在通信管理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登记。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在通信管理部门登记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域名、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登记号、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从事网络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的,应在设立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分支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等。
【温馨提示】
以上内容,仅为根据当前信息和个人对法律的理解给出,请您谨慎参考!
如果您对此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与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