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企业打造网站如何挑选网络机构
两层要义:一、明确自身身份,确定适合何种职业;二、向他人展示身份,展示擅长的领域。
定位精确,方能持续成长。众多人在事业路上受阻并非因能力不足,而是选择了不适合的职业。许多人未认真思考“我是谁”、“适合做什么”,因不清楚自身需求,难以体会到如愿以偿的喜悦。许多人将精力用于追求不适合的职业,随着竞争加剧,感到力不从心。精确定位,方能获得更长远的发展。
定位精确,方能充分利用自身资源,集中精力发展,而非“多元化发展”,这是职业发展的规律。许多人多年来涉猎多个领域,学习众多知识,实则内部空虚,各项竞争力不强。现实已证明,精力分散会导致失去原有优势。
定位精确,方能抵御外界干扰,不易轻易放弃。过去,有人以现实报酬为准则选择工作,哪里有钱就去哪里,哪里舒适就去哪里,你会发现头几年可能在待遇上有所差距,但后来钱的多少差距并不大,风水轮流转,今天时尚的过几年可能不再时尚,从前挣钱容易过几年挣钱可能更难。有人凭借机遇获得好职位,却轻易放弃。给自己准确定位,方能理性面对外界诱惑。
定位精确,方能吸引适合的用人单位招聘,或让上司正确培养,或让所有关系提供帮助。许多人撰写简历和面试时,无法准确介绍自己,导致面试官无法迅速了解。有的在职业上摇摆不定,让单位不敢委以重任;还有的人频繁换工作,让朋友不敢积极相助。定位不准,如同游移的目标,让人看不清真实面目。
我们逐渐发现,职业诱惑越来越多,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若不能给自己定位,可能出现以下现象:有了机遇却看不到,找到的并非适合自己的;或者找错了大方向,改变起来很难;或者得到的又轻易失去,走了许多弯路;或者精力分散,失去自己的优势地位。
如何定位?
定位是自我定位和社会定位的统一。一个人只有在了解自己和职业的基础上,才能给自己做准确定位。
首先,要了解自己:主要是核心价值观念、动力系统、个性特点、天赋能力、缺陷等。方法:可以自我探索,可以请他人评价,可以借助心理测验——充分地了解自己。
其次,要了解职业:包括职业的工作内容、知识要求、技能要求、经验要求、性格要求、工作环境、工作角色等。
第三,要了解自己和职业要求的差距,仔细比较各个方面要求的差距。你可能会有多种职业目标,但每个目标带来的好处和弊端不同,你需要根据自己的特点仔细权衡选择不同目标的利弊得失,还要根据自己的现实条件确定达到目标的方案。
第四,要确定如何将自己的定位展示给面试官和上司。确定了自己的职业取向和发展方向后,你需要采用适合的方式传达给面试官或上司,以获得入门和发展的机会。
定位的误区:
误区一、定位会使自己变得僵化。其实定位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当自我发生重大变化,当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都需要重新定位。
误区二、定位,很多想要的会得不到。我们想要的很多,既要技术又要管理,既要挑战又要悠闲,人们担心定位会限制自己。其实定位并不是确定一个固定的位置,而是确定和目标的距离,你可以确定多种目标,只是你要知道自己距离各种目标的远近程度,要知道达到目标需要怎样的努力。
误区三、定位让自己失去机会。这个误区尤其体现在毕业生身上,如学生经常到处投放简历,甚至发给谁了都不知道;学生会取得很多证书,认为这样得到的机会更多。其实,这样的漫天撒网更可能耗费你的时间和精力,而没有获得实质性的机会。
误区四、应该让旁观者来做,自己定位不准确。其实,真正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喜欢什么、习惯做什么的是自己,领导、同事、朋友、家长都只能提供参考意见,并不能真实地了解你的“心”,所以,在定位这个问题上,首先要自己了解自己,不能完全依赖别人的帮助。
定位对于各类人群的重点:
每个人群都需要定位,其目的是保证自己持续地发展。但各个群体定位的重点不同。
对于高中生而言,定位重点在于:1、了解自己的兴趣点,明白自己喜欢学习什么,喜欢做什么工作;2、了解职业对于知识、技能、人品和性格的要求。高中生群体有很强的可塑性,所以,定位并不是确定现在是什么,更重要的是确定自己想要什么。
对于大学生而言,定位重点在于澄清自己有什么。大学生常常过高或过低估价自己,过于看重自己的文凭,或者看重自己的成绩,有的又过于低估自己身上的潜质。所以,对于大学生而言,既需要认真地分析自己,又需要多了解社会需求,以求准确地定位。
对于白领阶层而言,定位重点在于确定轻重缓急。白领阶层在接触社会后,已经明白了自己的特点,也明白了社会的要求,但在发展的路上非常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因此定位混乱。建议白领阶层在分析自我特点时,确定轻重缓急。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企业管理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企业管理是尽可能利用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资源,实现省、快、多、好的目标,取得最大的投入产出效率。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业管理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规划、组织、调度、协调和管控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需求。企业管理旨在最大程度地运用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资源,达成节约、高效、丰硕、优质的目标,实现最大的投入产出效益。以下是我搜集整理的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对有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
依据《中共信阳市委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信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信发〔2010〕2号),设立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市政府的工作部门。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介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1、将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将市民政局承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职能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划出移交的职能
1、将制定市内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措施,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能划给市商务局。
2、将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能力评估认定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
(三)取消的职能
1、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的职能。
3、取消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的职能。
4、取消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的职能。
5、取消审核县区、管理区、开发区行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率的职能。
(四)加强的职能
1、加强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职能,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加强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职能,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3、加强统筹全市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的职能,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加强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职能,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5、加强促进就业的职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职业培训制度,逐步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6、加强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和协调农民工工作的职能,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主要职能
(一)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章草案,并实施和监督。
(二)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制定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措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制定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实施意见和标准,组织制定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制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制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制定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措施,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意见,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制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实施意见。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实施意见;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措施;负责全市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协同市委组织部做好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其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制定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信阳工作或定居的意见。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措施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实施办法;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制定有关人员调配实施意见和特殊人员安置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制定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制定全市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实施意见,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据国家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二)主管全市引进国外智力事务,推行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主管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
(十三)主管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事务。
(十四)办理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依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2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政务信息化办公室牌子)
统筹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公文、会议、机要、档案、信息、宣传、接待、保密、计划生育、平安建设、对外联系、督办查办、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及车辆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职责,开展本单位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政务信息使用、利用和实时更新情况;利用网络平台,推进办公现代化,2010年年底前实现无纸化办公。
(二)调解仲裁管理科(挂信访工作科牌子)
统筹制定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人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开展人事、劳动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人事、劳动争议;承担市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承办市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工作任务;负责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法规调研科
组织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章草案并推行实施;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执法责任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重要课题调研和新闻发布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
(四)规划财务科
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制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承担局属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
(五)就业促进工作科
制定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措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制定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制定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制定青年见习制度并监督实施;统筹指导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制定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体系和全民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并监督实施;制定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市就业的管理意见并推行实施;承担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人力资源市场科(挂农民工工作科牌子)
制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执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制定流动人员管理政策和措施并推行实施;按规定办理市直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制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参与跨地区劳务协作;指导劳务输出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承担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科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措施和安置计划,完善安置和培训制度;负责市直和中央、省驻我市单位接收营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制定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稳定政策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相关政策措施;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管理军队转业干部专项经费;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和市企业军队转业干部问题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八)培训教育科
制定全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并推行实施;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制定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制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制定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制定国家和省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意见;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规范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管理。
(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挂外国专家局牌子)
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措施;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和引进工作;协助做好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制定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市(回国)工作或定居的实施意见;负责制定国(境)外机构在我市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办法;指导有关留学回国人员科研经费资助工作;负责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延长离退休年龄和提高离退休待遇审批;承担有关方面的人才工作;执行国家、省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来我市工作的外国专家,负责外国专家来我市工作许可和证件发放工作,负责对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我市工作的境外组织进行资格认定;协助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负责相关国际交流和合作事宜,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规范引进国外智力中介组织,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实施和成果评估、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制定全市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并推行实施;负责国家“友谊奖”的推荐和报批工作;负责局管理范围内的出国(境)人员审查工作,承担市直常驻国(境)外人员的审查工作。
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方针;负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规划、培育和引进任务;协助进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选拔及管理工作;负责博士后管理工作;制定吸引国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回)信阳工作或定居的具体措施;负责制定国外机构在市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管理办法;指导相关留学回国人员科研经费资助工作;负责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延长退休年龄和提升退休待遇的审批;承担相关的人才工作;执行国家、省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具体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管理来信阳工作的外国专家,负责外国专家来信阳工作许可和证件发放工作,负责对推荐外国文教专家来信阳工作的境外组织进行资质认定;协助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负责相关国际交流和合作事务,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规范引进国外智力中介组织,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实施和成果评估、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制定全市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并实施;负责国家“友谊奖”的推荐和审批工作;负责局管理范围内的出国(境)人员审查工作,承担市直常驻国(境)外人员的审查工作。
(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制定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考核、岗位管理具体措施(并实施);建立和推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办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或备案事宜;制定事业单位招聘国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方针;制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具体措施并实施;按规定办理市直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外)人员的调配事宜。
(十一)劳动关系科
制定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制定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执行国家有关企业政策性安置人员的政策。
(十二)市公务员局
执行国家、省关于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全市公务员管理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并实施;制定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实施和监督;制定全市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政策方针,落实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制定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执行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全市行政机关非领导职位设置和市直行政机关职位审核工作;负责聘任制公务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负责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调任、转任事宜;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负责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等次认定备案工作;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和奖励的人选;按规定承担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有关工作;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手续;办理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以下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该局局长高配为副处级。内设考核奖励科、调配录用科、登记管理科。
(十三)工资福利科
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的具体措施并实施;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津贴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福利、统一发放工资等政策并实施;负责市直单位人员工资统发的核准工作;负责市直及部分中央、省驻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和变动工资、有关福利待遇审批工作;研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制度及疾病、工伤、死亡、生育停工期间的待遇政策;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十四)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退职待遇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离休、退休、退职和离退休人员增加退休金的审批;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因公致残人员护理费、离退休人员享受护理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办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离退休干部享受特殊待遇的审批事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以下工作人员和企业干部参加工作时间及工作年限认定等工作。
(十五)养老和失业保险科
统筹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具体措施,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制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具体措施和标准;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具体措施;制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制定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制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方针及给付标准;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制定失业保险具体措施、规划和标准;制定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制定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制定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方针;指导全市养老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
统筹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的实施方案,逐步提升基金统筹级别;制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实施方案和规范;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实施方案;制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执行办法;制定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机制;制定死亡职工家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的政策措施及支付标准;完善企业职工退休政策;制定失业保险的实施方案、计划和规范;制定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措施;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制定预防、调节和管控大规模失业的政策;制定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养老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
(十六)医疗保险科
统筹制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实施方案、计划和规范;制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措施;组织制定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方式及支付范围;制定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规范;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的实施方案和管理措施。
(十七)工伤保险科(挂信阳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制定工伤保险的实施方案;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组织制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制定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质标准的实施方案;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重大事项和复杂问题;负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农村社会保险科
制定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实施方案、计划和规范;与有关方面共同制定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措施;制定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规范并监督执行。
(十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制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质标准的实施方案;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
(二十)劳动保障监察科
执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一)职称科
综合管理职称事务;制定深化职称改革实施方案;负责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监督管理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负责审核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负责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及资格证书的批准、审验工作。
(二十二)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外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按相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核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70名,工勤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市公务员局局长1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41名(含机关党委副书记1名)。
纪检(监察)机构的编制和领导职数按信编〔2010〕1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将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事业单位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问题职责分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编制余缺和编制结构情况进行编制审核,同意后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并在用人单位办理入减编手续后出具入减编通知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办理人员录用、聘用(任)、调配(任)、政策性安置、工资核定、社会保障手续。市财政局凭入减编通知单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录用、聘用(任)、调配(任)手续办理经费核拨和工资统发。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简化办事程序,实行一站式办公和限时办结制,不得自行设置其他前置审批程序。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